妊娠10-14周时,因胚胎逐渐长大,胎盘已经形成,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做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
(1)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警惕人工流产远期并发症
近年来,由于优生及未婚先孕等原因,第一次怀孕即选择人工流产的病例愈来愈多。对人工流产的近期并发症——感染、子宫穿孔等知识,育龄妇女大都略知一二,但对它的远期并发症一般都了解很少。
1、月经不调。人工流产后约有半数患者在术后22日左右恢复排卵功能,少数发生月经周期不规则,经期延伸,月经量增多。若不能自然恢复,就必须按月经不调救治。
2、感染引起子宫内膜炎及输卵管炎。孕妇术前患生殖器官炎症未经治疗,术时未严格执行消毒后的无菌操作,术后未注意局部清洁或过早方事,均可以引起子宫内膜炎。若治疗不有效可转为慢性盆腔炎,出现经常性下腹部疼痛、腰骶部酸痛、白带增多等症。部分患过子宫内膜炎的患者妊娠后,可以出现子宫内膜发育不良,分娩时导致胎盘粘连而引起产后出血,危及患者生命。输卵管炎可致输卵管阻塞而导致继发性不孕。
3、子宫颈癌及宫腔粘连。术中由于流产吸头反复吸取宫内组织或进出子宫颈口的器械不光华,均可以加重子宫内膜及子宫基层的损伤,可由此引起术后子宫颈管及宫腔的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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