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个月可以用药打胎吗?用药打胎适合妊娠49天以内的女性,尿妊娠试验阳性、要求终止妊娠的女性,在采用药物流产前必须接受超声检查,确诊是宫内妊娠并了解胎囊的位置和大小后才能决定是否行药物流产,如果胎囊在子宫的宫角部或在接近子宫颈的部位不能接受药物流产,容易发生大出血危及生命。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做药流了,因为孕囊大了会有危险,超过这个时间建议选择无痛人工流产,如果超过了12周就只能做无痛流产了。
药流是使用药物强行使孕胎和胞宫分离,对身体的损伤比足月顺产更为明显,药流成功率低,而且药流出血时间长,极易感染,如果药流失败的话,还需要进行二次刮宫手术,对以后怀孕造成很大的影响,不少不孕就是做过药流。
妇科主任建议,好是不要选择药流,因为药流不仅容易导致药流不全,而且对身体的影响比较大,出血时间会比较长,容易感染,所以在选择药流或人工流产时一定要慎重,一般建议是选择无痛人工流产。
如果你最终还是选择做药流,那么你应当留意:
1、选择就诊的一定要具备急诊条件(可以紧急刮宫、输液和输血);
2、服药者必需是停经45天之内的受孕者,年龄在34岁以下;
3、服药前做B超检查,确认是宫内孕;
4、身体状况良好,无禁忌证。所谓禁忌证包括:曾患、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过敏体质,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哮喘、青光眼、妊娠期皮肤瘙痒等,及怀疑异位妊娠、长期大量服药、每日吸烟10支以上、嗜酒等;
5、药物不能当作常用避孕药物去服用;
6、流产后至少休息3天~5天;
7、严格遵守医嘱,按时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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